1.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2.根据学校审定的设备购置计划,组织实施政府招标采购或校内招标采购。
3.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全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及处置的报批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核查工作。
6.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归口统计和上报工作。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